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五次會議
對區政府組成部門進行述職評議
5月19日,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五次會議,審議有關報告和人事議題,對區政府組成部門進行述職評議。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曾小喜主持會議,副主任管文杰、曾江林、葉懷忠、陳戰蘇、王丙俊、葉秋玲及委員共28人出席會議。區委常委、副區長王愛峰,區監委、法院、檢察院、各鎮(街)人大、議題有關單位、區人大常委會各工委負責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梅江區2021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就中央和省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開展專題詢問;審議了《梅江區2021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因工作變動,會議決定,免去謝德頌同志區人大常委會建設環境工委主任職務,免去林峰同志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接受盧小敬、梁旅同志辭去區九屆人大代表職務。
會上,按照區人大常委會“十個一”工作制度關于“一年一述職”要求,區發改局、區民政局、區水務局主要負責人分別向人大常委會作述職,匯報部門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情況、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部署重點工作情況、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情況等7方面內容。人大代表就重點項目建設、營商環境打造、小水電站清理整治、養老服務完善等問題,向述職對象進行現場提問。在完成述職、詢問程序后,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述職人員履職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經測評,三個部門均為滿意。
會議指出,述職評議不僅是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加強干部任后監督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支持區政府組成部門開展工作的重要途徑。會議強調,區人大常委會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評議方式,通過評議,促使部門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區政府組成部門要履職盡責、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要緊緊圍繞“三定”方案規定的部門職責、法律法規賦予部門的職責,以及區委區政府要求部門完成重點工作的職責開展工作,同時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提高服務發展、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人大代表要發揮主體責任、提高監督水平,積極參加常委會的履職活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形成常委會+機關工委+代表小組的工作合力,發揮1+1+1>3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