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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業普法丨小孩闖禍,家長賠償145萬元
        來源:梅州市梅江區林業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11:04:55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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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孩子們最喜愛的活動之一,但其中也蘊藏著極大風險,請大家引以為戒。孩子在燃放煙花爆竹時,家長一定要在旁邊陪護,同時也要加強孩子的安全意識。

          據“西昌發布”消息,2024年2月12日15時43分,西昌市馬道街道辦家園社區發生森林火情,經各級各類隊伍213人全力撲救,明火于當日18時許全部撲滅。經調查,起火原因為就讀于西昌市某小學的吉好某某(男,彝族,現年9歲)邀約李子某某(男,彝族,現年9歲)、沙某某(男,彝族,現年14歲)一起到馬道鐵路公安處家屬區背后燃放煙花,引燃雜草而引發火情,過火面積約為0.3公頃,造成經濟損失30萬元。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涉案人員監護人追償損失30萬元。

          據“西昌發布”消息,2024年3月10日,西昌市開元鄉開元村2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現年9歲)、陳某(男,彝族,現年9歲)、陳某某(女,彝族,現年11歲)、阿忠某某(男,彝族,現年6歲)在裕隆回族鄉馬國魚塘旁山溝里放羊時,多次用打火機點燃樹枝玩耍。16時50分,第6次點燃樹枝后風勢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發火災,經各級各類隊伍410人全力撲救,明火于當日全部撲滅,過火面積9.4397公頃,造成經濟損失115萬元。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涉案人員監護人追償火災損失115萬元。

          春節前后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由于冬季氣候干燥、枯枝落葉增多,森林可燃物增加,火災發生概率也隨之上升。防范森林火災,一定要牢記以下事項。


          森林防火牢記“十不準”

          一、不準攜帶火種進山

          二、不準在野外燒火取暖

          三、不準在林區吸煙點火照明

          四、不準在林區野炊燒烤食物

          五、不準在林區上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六、不準煉山、燒荒燒田埂草、堆燒

          七、不準讓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區內玩火

          八、不準乘車時向外扔煙頭

          九、不準在林區內狩獵放火驅獸

          十、不準讓老、幼、弱、病、殘者參加撲火搶險


          (轉載自 廣東省林業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