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零售藥店:
我區醫保中心在對定點零售藥店的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梅州市梅江區客家大藥房有限公司、梅州瑞豐醫藥有限公司月梅瑞豐大藥房、梅州市萊康藥業有限公司、梅州市健濼達醫藥有限公司 、梅州瑞豐醫藥有限公司梅園南瑞豐大藥房、梅州市四世同堂藥業有限公司等6家定點零售藥店存在“未準確全面上傳醫保結算數據”、“醫保刷卡無對應銷售明細清單”及“使用醫保個賬支付醫保不予支付商品”等行為,詳見附件。
根據《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和2024年我局印發的《梅江區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2024年定點零售藥店日常監管檢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梅江區定點零售藥店日常監管發現違規問題量化處理標準》相關規定,經我局黨組會議研究決議,作出如下決定:
對梅州市梅江區客家大藥房有限公司、梅州瑞豐醫藥有限公司月梅瑞豐大藥房、梅州市萊康藥業有限公司、梅州市健濼達醫藥有限公司 、梅州瑞豐醫藥有限公司梅園南瑞豐大藥房、梅州市四世同堂藥業有限公司等6家定點零售藥店作出追回檢查發現的違規刷醫保個賬金額、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及中止醫保協議一個月的處理決定,中止醫保協議期內暫停醫保刷卡結算資格,暫停起止日期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
請各定點零售藥店引以為戒,進行常態化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嚴格按照《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相關要求落實好、執行好有關政策和規定。接下來,我中心將繼續加大督查力度,從實從嚴加強定點藥店的管理。
梅州市梅江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