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
根據《旅游投訴處理辦法》國家旅游局令第32號第十條:旅游投訴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投訴人與投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二)有明確的被投訴人、具體的投訴請求、事實和理由。
辦理流程
1、受理:受理12345電話投訴及咨詢,以及國家旅游局轉辦的投訴案件。 2、審查: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投訴基本情況對投訴進行屬地分辦或依據旅游者的民事請求,開展調查了解。 3、辦結: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案件根據實際情況處理,事件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