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梅江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梅江區政務服務監督員制度》的通知
        來源:梅江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3-06-13 17:45:59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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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關于印發《梅江區政務服務監督員制度》的通知

          各鎮(街道)、區直和市屬駐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對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運行的監督作用,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改進工作作風,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了《梅江區政務服務監督員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我局反映。

          梅州市梅江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梅江區政務服務監督員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政務服務行為,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改進工作作風,營造更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政務服務監督員(以下簡稱監督員)是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照一定程序和條件選聘,以兼職形式履行監督職責的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人士。監督員以義務形式參與我區政務服務環境建設監督工作,不領取薪酬補貼。

          第三條政務服務監督員的組成

          監督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從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團組織、機關單位、新聞媒體、法律職業人員、企業、專家學者以及城鄉居民代表等人士中選聘。

          第四條政務服務監督員的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法律素養,廉潔自律,堅持原則,品行端正,能實事求是反映情況,客觀公正提出意見建議。

          (二)善于調查研究,了解和關心政務服務工作,熟悉窗口服務的基本程序和工作要求。

          (三)身體健康,有參加監督工作的時間和精力,具有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第五條政務服務監督員的聘任程序

          (一)在上述范圍中提出擔任監督員的建議名單。

          (二)征求擬聘人員單位和本人意見。

          (三)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頒發聘書,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監督員的權利

          (一)根據工作需要,查詢各窗口單位受理依申請辦理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有關規定和情況;了解各單位對投訴、建議和意見等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監督窗口單位規范開展政務服務工作。

          (三)對窗口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七條 監督員的工作職責

          (一)對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窗口受理、辦理、辦結全過程及其辦理結果的合法合規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業務工作能力、工作作風等情況進行監督。

          (三)向社會各界宣傳有關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的便民舉措、工作效能等情況。

          (四)不定期到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開展走訪調查,收集企業群眾提出的意見或建議。

          第八條政務服務監督工作的組織

          (一)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府熱線和效能監督股負責政務服務監督的日常工作,落實專人與監督員聯系,及時收集、整理監督員反饋的情況和提出的意見建議。

          (二)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每年至少召開1次監督員座談會,通報區政務服務大廳及分廳、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工作情況,聽取監督員對政務服務工作的意見或建議, 交流監督工作情況。

          (三)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對監督員反饋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及時整改、反饋。

          (四)監督員任期2年,期間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到期自動解聘。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