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2025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信息發布
        來源:梅州市梅江區教育局  發布時間:2025-06-19 10:13:48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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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江區教育局印發《2025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梅江區北實雙語學校、客都小學、華斯頓外國語小學和東山學校附屬小學等四所民辦學校將通過梅江區入學報名教育大數據服務平臺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2025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5〕12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管理,統籌做好2025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教基廳函〔2025〕5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印發<2025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5〕12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秩序,促進民辦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治教,規范招生秩序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全覆蓋的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嚴禁以借讀、掛讀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或進行亂收費,進一步規范全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二)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區教育局具體實施

          市教育局負責統籌全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加強過程監督。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本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制定和公布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核定公布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組織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報名資格審查、招生信息公開等,具體組織實施區屬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落實“教育入學一件事”有關要求,建設和使用區級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簡化優化入學報名、材料審核、錄取等流程,切實減輕群眾負擔。市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電腦隨機搖號等)納入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和實施。

          (三)堅持免試入學,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民辦學校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不得收取學生個人簡歷或視頻音頻等個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嚴禁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全面清理未經省級審核同意的特定類型招生項目,堅決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等行為,堅決整治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計劃、招生方案、招生程序、錄取結果和咨詢方式等,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充分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招生對象和招生范圍

          我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對象:報讀小學一年級的須是年滿6周歲(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未有學籍信息的適齡兒童;報讀初中一年級的須是具有正常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各民辦學校應在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原則上主要面向梅江區招生。

          四、招生流程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時間:6月13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招生方案,并于6月13日前報區教育局審批。招生方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招生計劃(招收寄宿生的需明確擬招收走讀生及寄宿生的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范圍、班級設置、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等。

          (二)制作招生簡章及公告

          1.時間:6月13日前。

          2.要求:各民辦學校根據經區教育局批準的招生方案,形成招生簡章及公告,于6月13日前報區教育局備案。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如實反映學校名稱、辦學許可證編號、辦學層次、辦學情況(如辦學地址、規模、師資等),以及當年的招生計劃、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收費標準(須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咨詢電話等。

          (三)公布招生信息

          1.時間:6月18日。

          2.要求:區教育局按照《關于進一步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的通知》(梅市教基〔2019〕71號)要求,通過“梅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提前公布梅江區區屬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信息。各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及公告等信息經區教育局備案后,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咨詢。嚴禁民辦學校違規發布招生簡章及公告。

          四)確定免搖號人員名單

          1.時間:即日起至7月11日。

          2.要求:免搖號資格人員主要包括三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符合條件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對符合條件的免搖號資格人員可按其入讀民辦學校的意愿予以直接錄取(其中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報讀本民辦學校,方具有免搖號資格)。免搖號錄取人數從學校招生總計劃中扣減。

          第一類:享受教育優待政策的優撫優待對象。根據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對符合條件且可根據就讀意愿統籌優先安排入讀的優撫優待對象予以直接錄取。優撫優待對象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線下辦理相關手續,具體申請流程和辦法可咨詢區教育局。

          第二類: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民辦學校教職工子女。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小于或等于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民辦學校舉辦者直系親屬和教職工子女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第三類:民辦學校符合條件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此類學生報讀本校方具有免搖號資格。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幼兒園和小學、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通過直接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畢業生。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直接錄取該部分學生;自愿直升本校就讀的學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扣減第一、二類人數后)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為進一步規范免搖號人員范圍,《2024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中已對第三類免搖號資格人員作出調整,重申如下:

          1.辦學許可證上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印發之日前(即2024年5月16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本校五年級學籍的學生,2025年秋季小學畢業后報讀本校時視為具有免搖號直升本校初中資格。自2026年秋季起,須具有本校完整五、六年級學籍的學生方具有免搖號直升本校初中資格。

          2.針對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幼兒園和民辦小學,除在《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印發之日前(即2024年5月16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該幼兒園學籍的幼兒具有直升資格外(直升規則按往年規則執行),在方案印發后取得該幼兒園學籍的幼兒,不具有免搖號直升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小學資格。

          3.針對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小學和民辦初中,除在《2024年梅州市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印發之日前(即2024年5月16日前,不含印發之日),已具有該小學學籍的學生具有直升資格外(直升規則按往年規則執行),在方案印發后取得該小學學籍的學生,不具有免搖號直升同一舉辦者分開舉辦的民辦初中資格。

          4.辦學許可證上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幼兒園和小學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畢業生不具有直升本校小學的資格。

          今年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繼續采取線下報名方式。區教育局將優撫優待對象名單下發給各相關民辦學校,由各民辦學校統計、匯總本校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名單,收集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戶口本戶主頁、監護人頁及報名學生頁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自愿報讀民辦學校申請書(附件4);第二類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還需提供舉辦者或教職工與學生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教職工近一年社保參保證明和近一年工資表;第三類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還需提供學生學籍信息表。各民辦學校要對提交的免搖號人員材料認真把關、審核并公示(公示時間為6月19-25日,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本校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名單,填報《2025年秋季梅江區民辦學校具有免搖號資格人員名冊》(附件5,共4個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于6月26日前報區教育局復核。

          區教育局復核后,將于7月11日前統一通過“梅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民辦學校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免搖號錄取人員名單經區教育局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視為確認錄取。免搖號錄取名單將由區教育局導入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預錄取,此類學生不得再報讀其他民辦學校。

          (五)面向社會公開招生

          1.時間:7月14-18日。

          2.要求:各民辦學校扣減免搖號錄取人數后的剩余招生計劃數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學生及家長以自愿為原則通過梅江區入學報名教育大數據服務平臺進行民辦學校入學報名(系統上線通知另行發布,請關注“梅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學校微信公眾號),每名學生可根據各民辦學校招生條件和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選報1所民辦學校,并選擇寄宿或非寄宿。報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及家長應在充分了解民辦學校辦學條件、招生對象、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相關情況后,慎重選擇,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以唯一身份報名,真實完整準確填報報名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不予補報,不得撤銷報名,也不能更改報名信息。

          今年申請雙(多)胞胎捆綁搖號安排在公開報名時間段,由學生家長以自愿為原則,使用雙(多)胞胎其中一位學生的信息登錄系統報名,報名成功后選擇“雙(多)胞胎捆綁搖號申請”,捆綁報名雙(多)胞胎中另一(多)位學生的信息,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由區教育局進行審核。申請通過后,雙(多)胞胎學生共用一個隨機號,錄取結果相同;若未申請捆綁搖號,則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各自信息登錄系統報名,使用不同隨機號分別搖號,錄取結果可能不同。

          )報名資格審查

          1.時間:7月19-22日。

          2.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接受報名時間截止后,區教育局組織開展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發現報名信息弄虛作假的,取消其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區教育局、各民辦學校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告欄等,向社會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名單,確認直接錄取或參與電腦隨機搖號的資格。其中,港澳臺及外籍且未有國內正常學籍的學生在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后,還須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擬報讀學校線下申請,由學校初審通過后,將《港澳臺及外籍且未有國內正常學籍學生報名匯總表》與學生相關證明材料于7月21日前報區教育局復核。

          )組織電腦隨機搖號

          1.時間:8月1日。

          2.要求: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區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區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及網上報名情況制訂具體的電腦隨機搖號工作方案,在公辦學校派位完成后,組織實施電腦隨機搖號工作。在梅江區轄區范圍內的市直民辦學校(東山學校、培英中學)電腦隨機搖號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區教育局將嚴格電腦隨機搖號過程管理,提前封存搖號電腦和程序,搖號過程斷網進行,全程錄像,并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電腦隨機搖號錄取規則和替補錄取規則“由大到小”或“由小到大”錄取,將由參加觀摩電腦隨機搖號的代表在搖號現場抽取。

          (八)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1.時間:8月7-8日。

          2.要求:各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到注冊時間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各民辦學校須嚴格落實收費管理有關規定,切實規范收費行為,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直接錄取或經電腦隨機搖號錄取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注冊的學生”。

          已被民辦學校通過免搖號錄取或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學生,不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家長或學生因故無法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可提供書面委托書和有效證件委托他人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則視為放棄民辦學校學位。

          公辦學校不得擅自為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家庭突發重大變故)放棄民辦學校學位,仍需到我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須在8月7-8日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佐證材料,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參加電腦搖號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仍按照原公辦學校招生結果入讀。

          )組織替補錄取

          1.時間:8月11日-17日。

          2.要求:在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后,若民辦學校仍有空余學位,將向社會公開空余名額,在區教育局統一部署下依照規則替補錄取(替補錄取規則由教育行政部門提前向社會公布);若報名系統內符合條件的補錄人數不足,民辦學校可向社會招生。補錄完成后,各民辦學校應將補錄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若替補錄取學生未按時到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而再次產生招生空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均不再組織補錄。

          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其他學校補錄。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為依據開展補錄工作,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以任何名目向補錄學生違規收費。

          已在公辦學校報到注冊,后又被民辦學校補錄且通過審核并注冊的學生,須于8月18日到公辦學校注銷報到信息。對于重復注冊或通過非統一招生程序入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區教育局一律不予在學籍信息系統中操作注冊審核通過,由此出現學生問題學籍的,后果由學生家長和學校承擔,并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五、工作要求

          )嚴肅招生紀律

          區教育局加強對轄區內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的監管,堅決整治在招生入學環節中出現的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嚴肅查處民辦學校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等招生政策規定,對出現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等問題的民辦學校,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視情節輕重予以年檢扣分、通報批評、核減學校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學校或個人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聯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懲處,同時,針對學校或學校老師使用他人信息“占虛額”的行為,取消學校當年的補錄權利,剩余招生計劃數直接予以削減,不再組織補錄。學生在民辦學校報名過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若在任一環節發現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或申請捆綁搖號的雙(多)胞胎學生使用多位學生信息登錄系統重復報名的,取消其民辦學校報名錄取資格,也不再為其保留原公辦學校招生學位,由區教育局在統一招生結束后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嚴格收費行為

          各民辦學校是執行教育收費的收費主體;除學校財務機構以外,任何組織及個人不得以學校名義收取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嚴禁收費備案賬戶外的收費行為。嚴格按照《廣東省民辦義務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粵發改規〔2025〕1號)有關要求,“嚴禁以贊助費、捐款等名目向學生、學生家長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關聯的費用”“嚴禁以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班委、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方等名義強制或變相強制違規收費”。嚴禁采取只能以“現金繳款”的單一繳款方式。

          對因亂收費、頻繁調價等不良行為,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或者引發重大負面輿情的學校,區教育局采取約談告誡等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扣減招生計劃、財政扶持資金等。

          )規范學籍管理

          各民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區教育局審核后的錄取名單為新生注冊學籍,經非正規程序入讀民辦學校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要嚴格落實“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人籍分離”“雙重學籍”“學籍造假”等情況出現。要加強編班管理,在編班時嚴格按照標準班額要求,實行均衡編班,不得舉辦任何名義的重點班,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四)健全應急機制

          各民辦學校要落實招生工作安全穩定主體責任,加強輿情監測,對本校招生情況進行研究分析,科學研判招生工作中可能產生的不穩定因素,健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切實加強矛盾排查和風險化解工作,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公布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暢通咨詢、舉報申訴等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切實做好輿情引導和維護穩定工作。

          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梅州市梅江區教育局所有。

          區教育局招生咨詢電話:0753-2196832,投訴電話:0753-2196842。

          附件1:2025年梅州市梅江區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docx

          附件2:梅江區2025年民辦學校義務教育陽光招生監督電話.xlsx

        梅州市梅江區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