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梅江區建筑業發展壯大,不斷增強建筑業的競爭力,促進全區振興發展,我局牽頭起草了《梅江區扶持建筑企業發展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反饋時敬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電話,以便于我們溝通聯系。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19年10月11日—10月24日
聯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區裕安路45號
郵政編碼:514000
聯系電話:0753-2196999
聯絡郵箱:mjjsjg@163.com
附件:《梅江區扶持建筑企業發展獎勵辦法(征求意見稿)》
梅州市梅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11日
梅江區扶持建筑企業發展獎勵辦法
(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推進我區建筑業發展壯大,不斷增強建筑業的競爭力,促進全區振興發展,特制訂如下獎勵辦法:
一、扶持對象范圍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登記、統計登記、稅收匯繳在梅江區轄區內,信譽良好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總承包企業。
二、資質晉級獎勵
資質晉升特級總承包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50萬元;資質晉升一級總承包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50萬元;資質晉升二級總承包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多個資質晉升的分別計算獎勵。
三、企業落戶獎勵
對新落戶我區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工程等施工總承包企業,享有以下扶持政策:
按最高資質給予一次性獎勵。特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50萬元;一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50萬元;二級資質的,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
四、獎勵的申報與管理
(一)對建筑業的獎勵實行企業申報制。由企業報送區住建局受理初審后,由區稅務局、財政局等相關責任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區政府研究確定,由區財政局撥付獎勵資金。
(二)企業申請獎勵應提供以下基本資料:企業申請報告;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統計入庫證明和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經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有關納稅證明;其他需要提交的證明文件。
(三)企業申請獎勵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通過采取弄虛作假、欺騙等不法手段獲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責令退回獎勵資金,直至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獲得獎勵的企業,如發生股權變動、注冊地址或名稱更改等重大變更事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區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五、附則
(一)按本辦法規定享受政府獎勵的企業,自收到獎勵金之日起八年內不得外遷。如若違反,責令退回獎勵資金。
(二)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三)本辦法由梅江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