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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新成立的應急管理局有哪些職能?對比原來的安監局職能有什么變化?
答:新組建的應急管理局,整合了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政府應急辦、民政、國土資源、水務、林業、地震等相關機構的防災救災減災職能。承接了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減災委員會、區防汛防旱防風(三防)指揮部、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等議事協調機構職能。
余女士熱線反映:為什么加油站里不可以玩手機卻可以微信支付油費?還有加油員讓司機打開微信評價體系點贊,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答:因為汽油的特性,汽油為易燃易爆物品,在加油站加油時使用手機,有可能會引起不好的后果。對于加油站讓打開微信點贊之類的事件,我們接下來也會加強監管,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聽友提問:露天采石場距離居民區要多遠才是安全距離?
答:300米是安全距離。依據《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9號)第三十一條規定:對于未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開采設計或者開采方案,以及周邊300米范圍內存在生產生活設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場,不得對其進行審查和驗收。對開辦的礦山進行了嚴格的審查。
彭女士:我想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請問零售門店允許在什么地方設點,有規定嗎?
答:〔2014〕44號) 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布點,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規劃確定,建立公平、誠信、規范、有序的市場流通秩序。
第八條 零售點的設點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當地煙花爆竹燃放政策規定;
(二)具備零售經營許可證頒發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三)原則上每1000戶人口的區域內布設零售點不超過2個,且相鄰零售點之間的距離不小于50米;
(四)不得在煙花爆竹禁放區范圍內布設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并應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六)嚴禁在城鄉結合部或集貿市場布設連片集中形式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
因此,煙花爆竹零售門店必須按規定選址,希望廣大群眾支持和遵守煙花爆竹方面的法規規定,共同營造安全的社會環境。謝謝!
來自微信公眾號“梅州電臺新聞臺”網友飛躍咨詢:應急知識的宣傳、包括像中小學生防災防地震的宣傳,高層樓房住戶、工作人員防火、逃生宣傳、培訓演練目前梅江區是否做到常態化、制度化?
答:這位聽眾,您好!加強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防范災害、事故能力的重要措施,我區制定的《梅州市梅江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實施辦法》和區政府與各級各有關部門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等,均提出了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的要求,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能夠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所管行業領域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定期組織突發事故應急演練工作。
每年6月份是安全生產月,每年12月份的第一周是安全宣傳周,我們都會以區安委辦的名義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宣傳系列活動,今年6月16日,我們就組織了消防、教育、團委等23個單位和企業在萬達廣場舉辦了以“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為主題的安全生產咨詢日暨“我為安全生產獻力量”簽名活動,活動主要內容有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服務咨詢接受群眾咨詢,發放各類安全宣資料、手冊、書籍,組織小朋友開展“心中的安全校園”為主題的手抄報比賽,開展“我為安全生產獻力量”簽名活動、安全知識有獎問答和現場抽獎等。4月4日上午,我局與區人武部、區農業農村局和區級森林消防專業大隊開展了森林滅火技能培訓工作。5月10日下午,我局與教育局、光遠小學聯合組織開展了防震避險演練活動。教育部門每年都會組織各中小學校舉行防災防地震、逃生演練,舉辦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應急避險知識課堂,講授應急知識;消防部門會經常深入到各行業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講解火災的特點和危害、如何防火、如何報警、如何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等日常防火常識,等等。
我局還與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在金山街道芹洋濕公園建設了安全生產文化主題公園,向廣大群眾普及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知識,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理念,努力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廣大人民群眾的風險辨識、安全防護、自救互救能力,促進形成健康向上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圍。
訪談:梅江區目前的應急救援體系是怎樣的,如何做到快速反應?梅江區范圍內有沒有應急避難場所,主要分布在哪里? 對惡劣天氣、臺風、冰災等自然災害,又是怎樣預警的?
答:現我區根據城市發展和人口分布的情況,依托公園、廣場、操場等空曠區域,設置了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有52 處,主要分布在人口密集比較大的區域內,例如客天下旅游產業園、劍英公園、院士廣場、文化公園、客家博物館、各鎮(街道)中小學操場等地方。
來自微信公眾號“梅州電臺新聞臺”網友嵐嵐咨詢:我聽說現在電工證可以6年復審1次了,不知道是不是?申請條件有哪些?
答:是的,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修正)第二十一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
1 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 10
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 6 年 1
次”。即持特種作業操作證經安全監管部門 2 輪換證后,第 3 輪開始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 6 年 1 次。
申請要符合如下條件:1是特種作業操作證在有效期內,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2是申請人持特種作業操作證十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3是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4是申請人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5是申請人信息已錄入“全國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查詢”系統。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申請6年復審1次。
來自短信平臺07532221678的尾號7684的聽友:我是一線路板的員工,在生產中要大量用到硫酸、鹽酸等危險化學品,我廠要辦理使用許可證嗎?
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除外,下同),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前款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確定并公布。[各種危險化學品的數量請查閱《危險化學品使用量的數量標準》(2013年版)]
謝先生熱線咨詢:我想了解下,遭遇山體滑坡時怎么逃生?
答:山體滑坡是指山體斜坡上某一部分巖土體在重力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結構面(帶)產生整體位向下方移動現象。由于山體滑坡時山體滑動速度快,當出現山體滑坡時,切忌貪戀財物、不得存僥幸心理、不得圍觀看熱鬧,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撤離時不得沿滑坡方向撤離,應沿滑坡方向的兩邊側向道路撤離至安全地帶。
市民李先生熱線反映:我是某廠的廠長,安監人員發現我廠未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形成臺賬就直接對我廠進行了行政處罰,這是為什么,不是應給我們整改,沒有整改的才進行處罰的嗎?
答: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在現實中絕大部分的事故發生就是因為員工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到位,導致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生產過程中違規操作,違章作業這是事故的發生主要原因,現實中只要求企業進行整改,而許多整改又流于形式、走過場,不利于真正形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所以在責令整改的同時作出了行政罰款,是為了更好地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這也是符合第九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行為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