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廣東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和《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加快復查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的通知》,完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后續工作,我局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已調查登記但未認定公布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核查,并依法開展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公布工作。經論證,現擬將壽春樓、楊福寨遺址、宜娘寨遺址共3處認定公布為梅州市梅江區第三批不可移動文物。現予公示,公示期3日(202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個人實名或單位加蓋公章的形式提出書面意見。
受理單位:梅州市梅江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通訊地址:梅州市梅江區民主路15號
郵政編碼:514000
聯系電話:0753-2196190
附件:梅州市梅江區第三批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擬認定公布).xls
梅州市梅江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