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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江區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09-16 16:06:14

        梅區府辦〔20246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江區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和市屬駐區各單位:

        《梅江區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衛生健康局反映。


        梅州市梅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912


        梅江區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為推動我區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健康梅江”建設,根據《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梅州市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20241號)、《關于印發梅江區推進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梅區明電〔202381號)精神,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基本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持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合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顯著增強,中西醫發展更加協調,醫療衛生服務更加系統連續。到2035年,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民群眾享有更高品質的全生命周期衛生健康服務。

        二、促進資源擴容與配置優化,提升現代化服務能力

        (一)建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實施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強基工程,加大基層和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扶持力度。加強高層次人才招引培育,實施“杏林工程”,重點引進培養一批具有醫學科技創新精神和研究水平的醫學學科帶頭人、醫學領軍人才,不斷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持續開展訂單定向培養醫學生項目,定向培養更多基層醫學專業人才。實施“萬名醫師下鄉”工程,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全面實行執業醫師服務基層制度。加強公共衛生、兒科、重癥醫學、老年醫學、康復醫學、精神科、中醫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完善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復合型人才培養機制。持續開展全科醫生培訓項目,加強臨床教學基地和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設。以基層為重點擴大全科醫生隊伍,到2025年,每萬人口擁有全科醫生數達到4人。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區招區管鎮用”“鎮聘村用”。鼓勵基層衛生人才提升學歷層次。推進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等項目建設,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落實。以下均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落實,不再列出)

        (二)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加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區、鎮、村三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預警和處置機制。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隊伍建設,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分級分類組建規范化的重大疫情醫療應急隊伍、公共衛生應急隊伍。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標準化建設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加強區域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推進區級疾控中心核心能力提升項目。強化突發性急性傳染病源頭治理,鞏固深化艾滋病、結核病、乙肝等傳統流行重大疾病防治成果。優化慢性病綜合防控工作機制,加強心腦血管疾病、癌癥、糖尿病等疾病綜合防控。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和精神衛生綜合管理,規范患者管理治療,推廣使用精神分裂癥患者第二代長效針劑。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實施區級疫情救治能力提升計劃。完善衛生應急人員隊伍建設、應急物資等設施。(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區政務和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筑牢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貫徹落實“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持續深入實施新一輪基層衛生健康服務能力提升五年(2023—2027年)行動計劃,提高基層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快區級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和管理,推進建立區級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銜接有序的雙向轉診機制和診療服務體系。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高重點人群簽約服務率,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深入實施“優質服務基層行”創建工作,開展衛生健康適宜技術下基層項目。創新鄉村醫療衛生人才使用機制,深入推進“區招區管鎮用”改革,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探索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和管理,統籌使用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總量。(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區級醫院能力建設。實施區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區級公立醫院(包括市第二中醫醫院、區婦幼保健院、深梅眼科醫院)納入“百縣工程”項目建設范圍,加強薄弱專科建設,強化內科、外科、婦科、兒科、中醫科、康復科等一級診療核心專科建設。推進分片區協作幫扶,持續實施三甲醫院“組團式”緊密型幫扶基層公立醫療機構,為區域培養本土化醫療人才,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建設區級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中心”,提升急危重癥醫療救治質量和效率。(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鞏固醫療衛生高地建設。推動國家、省、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實施。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到2026年,市第二中醫醫院建成至少1個省級中醫藥重點專科和1個市級中醫藥重點專科,進一步完善我區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全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持續提升中醫藥臨床診療水平和服務能力,促進我區中醫藥臨床專科高質量發展。(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健康灣區建設。加強優質醫療資源共建共享,推進與港澳共建醫療聯合體和區域醫療中心。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三甲公立醫院或高等醫學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交流。推動醫療服務行業規則互通,推進醫院質量國際認證銜接貫通。促進生物醫藥科技創新發展,加強基礎與應用研究,推動科研合作、平臺共享和成果轉化。完善區域內重癥傳染病人會診機制、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鼓勵發展高端健康管理、醫療旅游保健機構,培育大灣區健康產業集群。(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務局、區醫保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鞏固分級診療建設成果,構建整合化服務體系

        (七)優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提高簽約服務質量,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專結合、醫防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健康處方等融入簽約服務全過程。建立健全二、三級醫院臨床醫師下沉基層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機制。市第二中醫醫院原則上要將至少30%的門診號源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沉,建立基層轉診簽約居民優先檢查、住院等“綠色通道”。按照國家、省、市的工作部署不斷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制度,強化醫保協議管理,完善結余留用激勵政策。暢通村衛生站醫保結算渠道,落實簽約居民就醫、轉診、用藥、醫保等差異化政策。(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探索城市醫療集團建設。做大做強城市醫聯體的基礎上,大力探索由市第二中醫醫院牽頭的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實行區鎮一體化管理,逐步實現行政、人事、財務、業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在人員招聘、收入分配等方面賦予醫療集團牽頭醫院更多自主權。加強醫療集團各醫院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進一步規范雙向轉診就醫管理機制,參保人在醫療集團內上下轉診,視為同一次住院,參保人只付一次起付標準費用。建立健全醫療集團內部各醫院的利益共享和激勵分配機制,完善績效考核,引導醫療衛生資源和患者向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下沉。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牽頭組建或參加醫療聯合體。(區衛生健康局、區科工商務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加強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標準化建設,制定公共衛生職責清單,將公共衛生履職情況作為公立醫院等級評審和績效考核重要內容。開展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試點,并逐步完善制度。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區級醫院、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建立社區疾病預防控制片區責任制,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人員編制不低于總編制數的30%。全面推進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的深度協作,建立人才流動、交叉培訓、服務融合、信息共享等機制。以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管理為主要內容,優化公共衛生服務,對孕產婦、嬰幼兒、學生、職業人群和老年人等開展針對性的健康促進和預防保健服務。(區衛生健康局、區委編辦、區教育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鼓勵發展醫養結合機構,支持企業等社會力量在梅建設康復醫院、護理院、醫養結合機構和中醫藥特色康養機構等,增加醫養結合床位,每年新發展培植1家醫養結合機構。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內設的醫療服務按規定納入定點醫療機構范圍。進一步整合醫療和養老服務資源,推進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服務銜接。加強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等建設,支持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通過簽約合作等形式強化業務協作,優化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和上門巡診等服務。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推進城鄉社區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長期處方、家庭病床和居家醫療等服務,加強老年病預防和早期干預。(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擴大接續性服務供給。完善接續性服務體系,擴大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及社區護理等服務供給。健全精神疾病防治體系,完善基層精神衛生服務網絡,實施精神衛生體系建強工程。支持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立安寧療護病床。規范社會辦醫發展,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護理等醫療中心或醫養康護中心。(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民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積極創建國家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區,實施國家優勢專科和省級中醫藥重點(特色)專科、區級中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工程。完善中醫治未病服務網絡,支持市第二中醫醫院建設區域中醫治未病中心,到2025年,區屬8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街道)衛生院全部設置中醫館,完成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指定的江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金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服務內涵提升和20家村衛生站中醫閣設置工作,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達到25%以上。促進中西醫整合發展,深化中西醫臨床協同攻關。提高市第二中醫醫院應急救治能力,推進市第二中醫醫院2個中醫特色專科和1個縣域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建設。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康復科門診和住院服務能力,支持市第二中醫醫院建設區域中醫康復中心。提升客家中醫藥軟實力,爭取與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研發機構合作,在市第二中醫醫院設立梅江區中醫藥研發基地,打造一批梅江中醫藥品牌。開展中醫重點(特色)學科帶頭人、優秀中青年中醫臨床骨干、“嶺南陳氏針法”非遺傳承等培養項目,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科工商務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質量安全與技術創新,提高優質化服務標準

        (十三)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建立高水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依托市級質控中心探索建設覆蓋主要專業的區級質控體系。持續完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規范,全面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強化檢查檢驗項目質量控制。完善醫療服務行為規范,二級以上醫院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探索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持續落實短缺藥品聯動會商機制及短缺藥品省級儲備,優化醫療機構藥學服務管理模式,優先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以藥品臨床價值為導向,科學規范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區衛生健康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增強診療服務連續性。落實分級診療技術標準,暢通轉診通道,簡化就診程序。鼓勵醫療機構成立住院服務中心,對床位和護士實行統籌調配,指導協助患者轉診。推進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預約轉診和日間手術占擇期手術比例。健全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推動胸痛中心創建國家示范基地、省標準版和基層版示范基地。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設立慢性病聯合門診,開展常見慢性病治療、預防和康復。(區衛生健康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就醫過程便捷性。開展衛生健康“指尖行動”,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診療制度,推廣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線上查詢、藥物配送等服務。開展“互聯網+”護理、托育、養老、心理健康、中醫藥服務。配合做好廣東省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平臺建設,到2025年,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和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現檢查檢驗結果跨機構互認共享。持續推進“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上線服務。持續推動預防接種規范化管理,優化公共衛生服務管理系統。優化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體系。(區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政務和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高診療體驗舒適性。改善就診環境,進一步落實設立快速預檢通道、提供多渠道預約掛號服務等十項老年人便利就醫舉措,加快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支持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員、重度殘疾人等提供上門服務。落實優質護理要求,持續加強臨床心理、麻醉鎮痛、用藥指導、營養指導等服務。進一步加強滿意度管理,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健全醫務社工和志愿者服務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醫療糾紛的長效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持續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完善醫療機構內部安全檢查制度。(區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科學運用績效考核評價,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十七)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堅持和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黨委研究決定醫院重大問題機制,完善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持續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落實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加快推動公立醫院年度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全覆蓋,實行績效評價結果全公開。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公立醫院運營管理效能。完善以公益性為導向、以健康產出和服務質量為主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增加分級診療相關指標權重,按照管理層級和機構類型分級分類實施考核評價。(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公共衛生機構管理制度。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優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設置,加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設,提升裝備配置水平。選優配強領導班子,落實公共衛生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實行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按要求核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員編制并足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比例不低于85%,衛生技術人員崗位一般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80%(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評價。進一步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更加注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質量管理、運行效率、滿意度等指標。持續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創建活動,不斷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對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和基本標準的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績效評價。指導建設區級質量控制組織,擴大質控中心工作范圍,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質控范圍,加強各級醫療衛生質量管理。(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增強科學化治理成效

        (二十)落實政府投入保障責任。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保障責任,落實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經費保障政策。進一步優化全區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強化政府責任與宏觀調控,優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布局。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對市第二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傾斜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中醫藥發展。(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充分發揮醫院在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基礎性作用,持續開展醫療服務價格監測。持續完善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進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醫優勢門診和住院病種、中醫基層病種目錄。探索對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實行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在醫療服務總量和醫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持續推動大病保險、城市定制型醫療險及商業醫療保險規范健康發展。(區醫保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完善人事編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國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建立動態核增機制。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人員統一招聘和管理。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盤活用好存量編制。改革公立醫院崗位管理制度,優化基層醫務人員招聘標準和程序。嚴格落實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唯“帽子”等傾向,將醫德醫風放在人才評價首位,以實踐能力業績為導向,分層分類開展職稱評價。(區委編辦、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同步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落實公立醫院內部分配自主權,允許其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采取多種方式自主分配,統籌考慮編制內外醫務人員薪酬待遇,逐步提高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比和醫務人員薪酬中穩定收入部分的比例。合理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切實保障公益一類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和公共衛生醫師待遇,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人員收入不低于所在醫療機構人員平均薪酬水平。落實村(社區)醫生待遇,做好村(社區)醫生社會保障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促進信息聯通應用。深入實施衛生健康數字化轉型攻堅行動,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實施衛生健康“指尖行動”,推動檢查檢驗結果共享互認。加快推進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內信息系統統一運營和互聯互通,加強數字化管理。加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和個人信息保護,推進居民健康檔案應用。推進醫院信息化提檔升級。(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政務和數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加大綜合監管力度。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重點加強服務要素準入、質量安全、公共衛生、服務行為、醫療費用和健康產業等監管。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堅決貫徹醫療機構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開展廉潔從業專項行動。加強醫療機構自治管理,依法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建立健全“平安醫院”警醫聯動機制。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和聯動問責。(區衛生健康局、區司法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區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組織保障

        (二十六)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工作格局,將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考核目標,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落實。區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及時完善相關配套措施。

        (二十七)強化宣傳引導。圍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目標和重點任務,做好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強化宣傳引導,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十八)強化考核評價。以區域為單位、以整體績效為重點,結合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有關評價要求,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監測評價制度,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年度考核,強化督查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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