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零售藥店:
我區醫保中心在對定點零售藥店的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梅江區同仁藥店、梅州濟民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東門塘店、梅州您好藥業有限公司梅江區奧園分公司、廣東康澤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東山店、梅州市梅江區利通醫藥行、廣東康澤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香榭麗店等6家定點零售藥店不同程度存在“使用醫保個賬用以支付醫保基金不予支付項目”、“未準確全面上傳醫保結算數據”和“‘進、銷、存’不規范”等行為,詳見附件。
根據《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和2024年我局印發的《梅江區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2024年定點零售藥店日常監管檢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梅江區定點零售藥店日常監管發現違規問題量化處理標準》相關規定,經我局黨組會議研究決議,作出如下決定:
1.對梅州濟民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東門塘店、梅州市梅江區利通醫藥行等2家定點零售藥店追回檢查發現的違規刷醫保個賬金額、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及中止醫保協議三個月的處理決定,中止醫保協議期內暫停醫保刷卡結算資格,暫停起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月30日。
2.對廣東康澤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香榭麗店、梅州您好藥業有限公司梅江區奧園分公司、對廣東康澤藥業連鎖有限公司東山店等3家定點零售藥店追回檢查發現的違規刷醫保個賬金額、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及中止醫保協議一個月的處理決定,中止醫保協議期內暫停醫保刷卡結算資格,暫停起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3.對梅江區同仁藥店作出追回檢查發現的違規刷醫保個賬金額、按要求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及中止醫保協議六個月的處理決定,中止醫保協議期內暫停醫保刷卡結算資格,暫停起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除以上作出處理決定的違規情形外,定點零售藥店還存在如下問題:未建立醫保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未定期開展醫保制度、政策培訓學習;未在經營過程中規范使用國家醫保信息平臺并準確全面上傳醫保結算數據;未按照協議規定規范保存“進銷存”票據和賬目,并通過醫保系統準確全面上傳;未按要求保留半年以上的購藥清單和銀聯POS簽購單等違規情形;未公示執業藥師上崗時間;未在保健品、菇類等其他商品擺放區明確標識醫保賬戶不予支付商品;未在顯著位置張貼舉報投訴方式;未配合醫保部門做好醫保宣傳工作,在顯著位置張貼宣傳海報、擺放宣傳折頁等。以此通報!
請各定點零售藥店引以為戒,根據以上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舉一反三,嚴格按照《廣東省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梅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書》相關要求落實好、執行好有關政策和規定。接下來,我中心將繼續加大督查力度,從實從嚴加強定點藥店的管理。
梅州市梅江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