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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內容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主動公開有關非涉密信息,包括:

        1.本局領導介紹、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事任免、規章制度等;

        2.國家、省、市各級人民政府和本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法規等;

        3.本局政務動態、活動、資訊和統計數據等;

        4.網上辦理、辦事指南等;

        5.其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的方式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主要通過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和本局辦公大樓一樓政務公開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必要時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公開。

        梅江區人民政府網站在“工作機構”欄目中開設了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還采用以下公開方式:

        1、通過政務公開欄;

        2、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公開;

        3、通過其他有郊方式公開。  

        (三)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本機關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領導分工

        2.機構職能

        3.規章文件

        4.新聞動態

        5.政策文件

        6.辦事指南

        7.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 

        8.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9.其他本局職責范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梅江區科工商務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受理依申請公開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假日除外)

        受理機構:梅江區科工商務局辦公室

        聯系地址:梅州市江邊路33號

        郵政編碼:514011

        聯系電話:0753-2239810

        傳真號碼:0753-2239832      

        (二)提出申請

        向梅江區科工商務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梅江區科工商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梅江區科工商務局信息公開網站中下載,復制有效。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應當描述明確、詳盡,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內容。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人可以通過書面申請方式提出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電話咨詢 

        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登記初審。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的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應當提供身份證明或說明自身特殊需要的關聯性證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予以補充。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四)答復

        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將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1.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或告知其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能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部分內容,對不予公開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但符合《條例》第二十三條之應當公開條款規定的,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內容,并將決定公開的內容和理由書面告知第三方。

        4.屬于非本機關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請人;如能確定掌握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名稱和聯系方式。

        5.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屬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7.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屬于《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8.同一申請人向受理機構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答復。

        (五)收費

        《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行政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行政機關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六)監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根據《條例》第33條、第35條規定,以及《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向有關部門舉報。 


         梅州市梅江區科工商務局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docx

              梅江區科工商務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doc